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司法实践取得重大突破,荣昌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成品油消费欺诈案件,通过创新举证规则为破解消费维权举证难题提供了司法样本。该案确立的"经营者自证未欺诈"裁判规则,直指隐蔽性消费侵权顽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源于郑某对某加油站的持续维权。作为该站三年间加油54次的老客户,郑某在加油站因破坏计量器具被行政处罚后,以消费欺诈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油款并主张三倍赔偿。荣昌法院审理发现,该加油站通过技术手段篡改加油机计量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已持续四年,累计违法所得高达194万余元。
本案审判长龙静指出,案件突破传统消费纠纷举证模式,在行政机关已确认经营者长期违法的基础上,将举证责任转移至经营者。法院要求加油站自证未对特定消费者实施欺诈,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此举有效解决了成品油领域"作弊隐蔽、取证困难"的核心痛点。
司法文书显示,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认定加油站系统性计量作弊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判决全额支持消费者诉求。该判决明确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并行不悖的裁判理念,确立"违法持续时间推定欺诈范围"的司法认定标准。
法律专家分析,此案通过"举证责任倒置+违法持续性推定"双重制度创新,显著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数据显示,重庆五中院辖区近三年审结的2897件消费者权益纠纷中,涉专业技术领域案件胜诉率提升37%,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目前,重庆法院正以此案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构建消费领域"行政监管+司法保障"协同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维权指引手册等方式,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该案裁判要旨已纳入重庆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库,为全国同类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来源:人民法院报丨“让每一次消费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注脚”】
请立即点击咨询我们或拨打咨询热线: 13526808066,我们会详细为您一一解答加油站数字化升级方案。项目经理在线